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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建设学院实验室安全规则

    编辑: 发布时间:2013-10-17 点击:

     

     

    1、  保持实验室内环境整台,走道通畅,设备器材要摆放整齐,实验室严禁放置私人用品。

    2、  工作时间不准带小孩和闲杂人员进实验室、车间和保管室等工作场所。

    3、  严格遵守各项操作程序,不准动用与本实验室无关的其他仪器设备。

    4、  贵重物品和危险物品要有专人管理,必须严格使用登记手续。危险品要经主管领导审批限量使用,残余部分要妥善处理。

    5、  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用它用。

    6、  凡是要在实验室内研制新产品时,必须有专家组技术安全指标论证报告和安全设施,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7、  下班时必须搞好清洁卫生,关好门窗,水龙头,断开电源,进行安全报告检查,清理场所。

    8、  发生事故后,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不许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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