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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邵阳学院工程测量仪器设备1008

时间:2013-12-12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学院工程测量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3G]0592号

委托代理编号: HNHX-20130717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五月


目录

第一部分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2.定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投标费用  5.授权委托  6.联合体投标

7.采购进口产品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构成  9.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  10.偏离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语言  14.计量单位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16.投标报价  17.备选方案

18.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9.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20.投标保证金

21.投标有效期  22.投标文件的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4.投标文件的递交  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6.串通投标行为

五、开标与评标

27.开标  28.评标委员会  29.评标

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

30.中标信息公布  31.投标人质疑 

七、合同签订 

32.中标结果通知  33.履约担保  34.签订合同  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变更数量的权利

八、特殊情形的规定

36.特殊情形  37.特殊情形的规定

九、其他规定

38.政策与法规  39.招标代理服务费  40.其他规定

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最低评标价法适用)

一、 总则

1.评标委员会  2.评标方法

二、 评标程序

3.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4.澄清有关问题  5.比较与评价  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

一、 总则

1.评标委员会  2.评标方法

二、 评标程序

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4.澄清有关问题  5.比较与评价 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1.定义  2.合同的适用范国  3.合同标的及金额  4.合同价款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货物的验收   7.货物包装要求  8.运输和保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10.权利瑕疵担保  11.知识产权保护  12.保密义务  13.价款支付

14.伴随服务   15.违约责任  16.合同的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8.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  20.不可抗力   21.解决争议的方法  22.适用法律   23.通知

24.合同生效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2.合同标的及金额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付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6.组成合同的文件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

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价格表 

四、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五、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附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附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5、联合体协议书

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7、中小企业声明函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9、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

技术文件

七、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八、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 

九、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第六章  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七章  投标邀请 

第七章  投标邀请(邀请招标适用)

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使用说明

 

一、《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类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分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为格式文件,对任何货物类采购通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使用时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第二部分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按其对应正文章节及编制要求自行编写,但应注意内容的一致性。

二、《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最低评标价法适用)”或“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分别规定的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标法两种评标方法,供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采购代理机构选择适用综合评标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采购代理机构自主确定。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分别对应于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最低评标价法适用)”、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正文,是对相对应章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第六章为准。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其他规定的,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第六章“编列内容规定”栏填不下时可另附页。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项目特点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第六章,并分别与对应正文相衔接。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关于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的编列内容,属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重要条款)的,应用第一章“投标须知”规定的文字或“★”符号规定或标明。

四、《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邀请”或“投标邀请(邀请招标适用)”,按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选择使用。

五、《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及第八章编制提纲编制。属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重要条款)的,应用第一章“投标须知”规定的文字或“★”符号规定或标明。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和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己有规定的,第八章可不再规定;上述章节未规定或规定不完整的,第八章可补充完善并以第八章为准。

文件详情请查看附件:邵阳学院工程测量仪器设备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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