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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关于进一步加强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管理的决定

时间:2013-04-17

关于进一步加强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管理的决定

     根据《邵阳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关于开展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邵院质控【2013】10号)的有关要求,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系于2013年4月16日召开了系务会扩大会议,一致认为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后期管理必须加强,否则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难以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对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管理提出以下加强措施。

    1.指导老师必须通知自己所带学生于2013年4月21日前返校,并于2013年4月22日把本组学生的到校情况交给学工办高策老师汇总;

    2.经学工办老师联络协调后还不能如期返校的同学,不能参加教研室安排的答辩。如若要求答辩,经指导老师审查同意,由本人向系提出书面申请,毕业设计(论文)再经过有外审专家参与的专家组审查合格,系主任签字后,才能安排参加直接由系里组织的答辩;

    3.如果确实存在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同学,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报系主任签字批准才能申请延迟答辩。延迟答辩的处理按第2款执行;

4.指导老师必须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后期管理,对学生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实行负责制,由于毕业设计指导老师的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指导老师本人承担,并按教学管理相关文件对应的教学事故等级处理,同时取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 

                                      城市建设系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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